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四川延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其所属子公司企业资质分立重组相关事项的报告》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规定,经审核,同意四川延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丽水瀚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请你收接文后,通知企业提交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新设立企业无需提供)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销四川延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厅政务办理中心办理资质证书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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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6日